修养休息

关于组织教职工公务休养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年05月21日 16:16 点击数:
 

关于组织教职工公务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鼓励先进,丰富教职工生活,满足教职工了解祖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亲身体验祖国大好河山的愿望和要求,认真贯彻《教师法》,体现学校领导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调节教职工的身心,缓释压力,以保证教职工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学校的发展中,经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研究同意,校工会决定利用双休日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进行近地公务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休养对象
1
、公务休养对象为近两年来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者(学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讲课比赛获奖者、职工技能竞赛获奖者、工会积极分子等)。
2
、近两年新进教职工。
二、公务休养地点
计划近地公务休养点:广安邓小平故居、峨眉。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者安排广安邓小平故居,新进教职工安排峨眉。
三、公务休养时间及安排
计划安排四批。每批校工会安排半天的讲座及经验交流。
第一批:1022日下午—24日 (党政管理系统各类获奖者 
第二批:115日下午—7日 (教学科研类各类获奖者)
第三批:1112日下午—14日 (工勤类各类获奖者) 
第四批:1119日下午—21日 (新进教职工)
五、报名要求:
       
各部门工会务必将参加休养的人员名单于1018日前(见附件)报校工会(注:休养人员名单请按照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校工会权益保障部
ghflb@swjtu.edu.cn邮件箱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届时,我们将根据各部门工会的具体情况和休养地点的接待能力,酌情安排批次。
休养人员名单一经确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确需调整须提前一天告之。
六、注意事项:
1
、各部门工会主席要亲自负责,并指定专人经办,认真组织好这次教职工公务休养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参加公务休养人员身份证号的填写工作,以便办理保险事宜。
2
、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身体不能胜任者,请勿参加。
3
、参加公务休养人员谢绝带小孩及家属。
4
、联系电话:87600092 

                                                               
校工会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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