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劳模、专家休养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年06月26日 20:09 点击数: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西交工[2010]7号

 

 

关于组织劳模、专家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充分体现我校党政对知识分子的关心和爱护,校工会决定,今年暑期组织在职省部级以上劳模、在职有突出贡献国家级专家等赴外地进行短期定点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休养活动的对象

在职全国和省部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生产者;长江特聘教授和在职有突出贡献国家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二、休养活动的时间及地点

根据各部门工会组织报名情况,休养考察时间安排在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休养地点计划为上海世博会(6天)、唐山北戴河(6天)、大连(6天)。

    三、有关要求和事项

    1、为体现我校党政对劳模、专家的关心和爱护,其休养费用统一由学校福利基金列支。各部门工会要在本单位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并妥善安排好外出休养期间的有关工作。

    2、参加休养的人员身体健康、行动方便。原则上不带家属,如确需带家属者,其费用自理。

  3、各部门工会于7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休养人员报名表报送校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87600092)。

   4、各部门工会在确定报送休养人员报名表时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其确定的休养人员原则上不再变动,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校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

    5、如遇报名分散不能成团由校工会统一调整。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劳模、专家休养报名表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

                               201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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