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及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2014年07月02日 21:50 点击数:


内容摘要: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以及权益保障,成为高等学校工会建设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深入调查与研究,从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整体上进行考虑,在政策制定、管理机制等多方面联动,促使非事业编制人员实现权益维护,实现稳定就业和保持积极心态,更好地融入高校主流。

关键词:非事业编制人员  入会  权益保障

 

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特别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后勤社会化不断深入之后,在原有事业编制职工之外成长起来的一个群体。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颁布,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法制意识逐渐增强,这个群体的入会以及权益保障,成为高等学校工会建设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从全国层面来说,工会十五大提出,要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建会思路、组建形式和入会方式。对高等学校来讲,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技能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的综合服务能力,他们能否顺利融入高校直接影响着和谐校园建设,他们的社会态度及行为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教代会就“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及权益保障”设立了理论研究课题组,对此课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在校外,课题组赴复旦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上海地区高校进行专题调研。在校内,课题组设计了调查问卷,对学校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最多的后勤集团、土木、经管、成教等10多个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发出问卷1400份,收回999份,回收率71.4%。之所以选择西南交通大学为代表学校,因为西南交大在四川高校中具有一定代表性,曾获得四川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教科文卫系统先进工会组织等荣誉。为了更好地说明此次调查的结果,我们对收回的问卷进行了统计和分析。

一、问卷调查结果概况及入会与权益保障现状

收回的999份问卷调查中,男性占476人,占总人数的48%,女性523人,站总数的52%,从男女比例看,基本平均。在学历层面,初中学历占了到58%,高中学历占到了22%,本科及以上学历占到了6%以上。

在岗位类别方面,工勤技能(服务)类占了81%,专业技术类占到了13%,管理占到了6%。从数据上看,非事业编制人员在高校中从事的仍旧主要是后勤服务方面。同时,另外一定数量非事业编制职工,他们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科研、教辅服务等技术和管理工作,这部分人员学历较高,共占到了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近20%。这部分人员学历和岗位已不简单是后勤保卫,而是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岗位,这部分人的学历层次较高,权益诉求要比工勤服务类要高,在技能培训和提升上面这部分人员要求尤为强烈。

我们通过对问卷调查的汇总与分析,可以看出在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以及权益保障方面的几个进步。

1.人力资源管理趋于规范,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关系有较大进步。从调查看,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与高校之间劳动关系主要是三种形态:标准劳动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虽然构成复杂,但大多数与高校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调查结果显示,95%的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说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明显提高,高校与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劳动关系得到较为明确的确认。二是劳动合同管理趋于规范。劳动合同97%为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基本上非事业编制人员手中都拿到了劳动合同的文本。

2.维权机制效果显现,非事业编制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普遍维护。调查显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方面,表示表示“不存在”的占44%,“个别存在”的为38%,“普遍存在”的仅占18%,说明虽然仍存在一些合法权益受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但是总体来说已经不是普遍现象,非事业编制员工的权益保障有较大进步。如西南交通大学工会近年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将维护非事业编制职工的权益作为重点工作来开展。如重视和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帮助、指导非事业编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非事业编制人员与学校开展平等协商等。

3.环境吸引力增强,非事业编制人员对劳动环境趋于满意。调查中显示,64%的人认为目前的工作岗位和环境稳定,较为满意。可见,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作环境总体上处于和谐状态。相对社会上其他用人单位来说,高校的工作环境较好,文化氛围浓厚,工作负荷度相对不高;对他们自身来说,与高校的劳动关系比较稳定,特别是很少出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同时,随着高校不断发展,他们的劳动条件也在逐步改善,使得大部分非事业编制人员对目前的工作岗位和劳动环境趋于满意。

4.学习意识增强,要求不断学习进步的愿望强烈。从调查结果看,70%的人对“是否需要参加劳动技能培训,选择了“非常需要”或“比较需要”。一方面,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大多都读完了初中或高中,一部分还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对就业有更高的预期,不仅是求得温饱,更加看重发展前景、社会地位和人身权利。另一方面,非事业编制教职工与事业编制教职工一样,同处于信息通讯高度发达、社会高度开放的时代,他们对社会不断提高的要求和自身限制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周围的变化也增强了他们要求学习与提高的动机。

综上所述,高校在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与权益保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得到了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认同。但是,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仔细分析,调查中反映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二、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与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

1.生存压力大,工资过低、福利单薄现象比较普遍。。一是工资普遍过低,在每月收入方面,500-1000元的占到了18%1000-1500元占到了52%3000元以上的仅占1%,而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结构中一般只有每月的固定工资, 很少有津贴、绩效奖金等,甚至没有暑假寒假的基本工资。二是福利单薄。调查显示单位为56%的非事业编制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为38%的人缴纳了工伤保险,仅为1%的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可见,基于劳动关系的法定权利被克减,参保率低、参保面小等现象普遍,特别是住房公积金问题突出。三是流动性大。单位以各种借口,极力避免与非事业编制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使得稳定就业存在困难,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2.经济利益上升为第一要求,民主参政意识有所淡化。调查显示,在“近期最期望能改善的方面”,71%的人选择“提高工资福利”,说明提高工资待遇是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最关注和期望的事情,即使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的待遇也仅有12%的人作为第一选择。在意见反馈中,不少人表示,目前的工作待遇低,工作量又大,同时面临生病花费、子女教育等诸多问题,生活的压力使得经济利益毫无疑问上升为首要要求,参政诉求并不在他们的现实考虑之中。另一方面非事业编制人员历来维权意识比较淡薄,大家都比较注重直接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从政治权力、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3.入会程度低,对工会维权作用尚存疑问。调查中发现,93%的非事业编制人员不是工会会员。可见,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入会工作仍处于初始阶段。而在“是否愿意加入工会”方面,表示“非常愿意”的占34%,不愿意的占9%,说明有意向加入工会虽是主要倾向,但对工作的维权作用尚存疑虑。如在对工会维权作用的评价认可方面,认为“作用重要,帮助很大”的占30%,“作用一般,帮助很小”的占13%,“几乎没有作用”的占14%。一方面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并不了解工会在维权方面的作用,使得入会主动性偏低。另一方面可见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入会率与不断壮大的人员规模很不适应,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维权组织基础非常薄弱。

4.权益维护面临困难,渠道不畅现象比较明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之一。非事业编制人员在合法权益维护方面仍普遍感觉到“势单力薄、渠道不畅”。而在问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的反应时,“向本单位行政反映寻求解决”的最多,占35%,“忍气吞声,沉默接受”占29%,“申请劳动仲裁”的占15%,“向法院起诉”仅占6%,找亲朋好友帮助占到了5%。他们心目中,找本单位(包括学校)领导或行政仍然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途径,申请仲裁或是向法院起诉的并不多,与此相比他们更愿意忍气吞声,沉默接受,甚至通过亲朋好友帮助等法外维权手段,容易形成社会稳定的隐患。

5.精神文化生活枯燥单一,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明显不足。非事业编制人员同处于高校的大环境下,但很多人面临“想娱乐没组织、想活动没场所”的尴尬困境。调查显示,在“休息时间主要用途”方面,“在家休息”的占到了63%,“上网聊天、玩游戏”占到了6%。特别是许多年轻的非事业编制人员与亲人朋友相隔甚远,容易心理失衡和情感孤独。同时,他们对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愿望强烈。但目前非事业编制职工发展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突出表现在职业培养、继续教育不足等。

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与权益保障面临的诸多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从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整体上进行考虑。

四、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与权益保障的对策

客观讲,非事业编制人员在高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必须明确,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规模并不是应该无限制扩大的,甚至严格来说,依据劳动合同法,只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三性”岗位才能使用非事业编制人员。这是一个全国层面的问题,各个高校情况不同,应当因地制宜,调研中,许多高校也采取了不少举措。就目前情况来说,各个高校都存在规模可观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而在如何接纳、如何管理等却相对滞后了。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长远,在发展中分步骤、分阶段逐步解决。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改变以往对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忽视态度。促进非事业编制人员与高校的相互认同与融合,是高校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是高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环节不可缺少的补充和推动力量,是高校整体发展过程中一支重要的人力资源队伍。他们不是“一个月给个千儿八百就打发了的临时工”。需要充分认识到他们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有必要将事业编制人员与非事业编制人员一体化管理。最好的形式是完善教代会制度,提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政治地位。应借助《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完善教代会制度,将一定比例的名额赋予非事业编制人员。同时,对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民主法制培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维权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参与到规章制度的制定中来。在此基础上,依托工会和教代会,逐步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引导非事业编制人员参与高校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在维护自我权益的同时,积极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建言献策。

2.强化法律意识,探索多元化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构建非事业编制人员维权机制。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构成比较复杂,维权需求和维权内容各有侧重,为此,应区别情况,分类对待。一是对于事业编制人员与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关系。应协调二者利益,综合平衡,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根本,建立相应的利益协调机制。在这一过程中,工会代表非事业编制人员与学校进行集体协商,从建立集体工资协商机制开始,逐步扩大协商范围,明确非事业编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的共同权益。二是不同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群体之间的关系。由于差异较大,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不同群体的发展规划,将不同群体的合法利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通过法制的方式让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三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构建权益救济渠道和途径。针对劳动关系的新特点,积极化解,畅通为非事业编制人员权益维护的渠道,特别是对劳动关系对象不是高校而是劳务派遣公司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应当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等,畅通非事业编制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渠道。

3.提高基本工资,建立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福利制度。薪酬关系是最基础关系,一味地依靠劳动力低成本来谋求收益最大化的传统经营方式,只会滋生不满,造成稳定隐患。在现代企业中,薪酬体系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利润共享、保险福利以及其他形式的长期激励组成。对非事业编制员工的薪酬应该打破现有的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的要求进行重组。具体来说,一是丰富外在薪酬的组成,即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增加绩效工资、保险等福利,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增强他们的安全感;二是重视内在薪酬,建立统一的考评体系和薪酬晋升方案,鼓励他们参与决策,增加责任感和归属感。对于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两类员工来说, 薪酬水平的差异是肯定存在的,但是这种差异必须逐步改善合理。同时,必须完善一些灵活的福利政策,如在春节、端午、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时发放过节费,为外来员工提供单身宿舍或廉租房,为员工安排定时体检、寒暑假带薪休假、文体旅游等。

4.强化组织引导,吸纳更多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了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入会权利,并且随着国家教育经费4%目标的落实,高校办学经费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高校增拨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也不再是难题。但是,因非事业编制人员群体庞大,结构复杂,入会工作一步到位也不现实,可以分步分块进行。第一,分步实施。鉴于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数量较为庞大,暂时难以全面落实他们入会后的全部待遇,工会可以首先将他们吸纳入会,暂时落实他们的政治待遇,让他们与事业编制人员一样参加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与民主管理。同时,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当时机成熟之后,再逐步落实他们在经济上以及其他方面的各种待遇,最终解决他们入会后的所有问题。第二,分块进行。创新工作方法,在一些经济等条件成熟的单位,率先入会并落实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根据条件的成熟再逐步推开。同时,在入会形式上可采用集体入会和个人入会等多种形式来实现。考虑到用工形式的差异,可以首先全面解决聘用合同3年及以上从事管理、技术人员的入会问题,最后再解决聘用合同1年及以上从事后勤、保安工作人员的入会问题,最终解决非编制人员全面入会的问题。

5.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非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虽然高校也为非事业编制人员提供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但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应坚持职业教育与在岗培训并重,合理划分学校、部门、个人的职责。工会可以每年定期组织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职业教育,使非事业编制教职工都能接受一次系统的职业技能教育,特别是一些富有时代特点与需要的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如加强对非事业编制教职工的基本电脑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生存技能。用工单位要负责起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技能训练,经常组织各种专业技能竞赛让职工找差距,提高参加学习的主动性。高校应当增加一定的公共经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对非事业编制人员一视同仁,特别是使用图书馆,可尝试向非事业编制人员开放。对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劳动职业技能进行鉴定,对考核合格者发放职业能力证书,从多方面调动起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1]谢建冬.地方院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加入工会问题探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双月刊),20114.

[2]薛长礼,柴伟伟. 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关系问题探析[J].经济论坛,20112.

[3]朱 春 生. 高校后勤企业非事业编制员工薪酬管理探讨[J].扬州大学学报( 高教研究版)20114.

[4]孙联明.关于高校非事业编制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的思考[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5]周哲,顾洪静,杨晶,雷煜嵩. 思考与对策: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及维权情况研究,高校后勤研究,20103.

 

作者简介:

邬洪涛:西南交通大学战略发展部,研究实习员;

李晓宇:西南交通大学机关党委,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