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筹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组织筹备年度“双代会”,负责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负责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并指导、督促、检查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召集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 2、主持召开工会常委会、全委会、部门工会主席会和工会各项重要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会、校党委文件、指示,讨论研究贯彻措施意见。 3、根据上级工会、校党委的工作安排,主持制定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做好工作总结,组织部门工会工作交流。 4、代表校工会向校党委和上级工会请示、汇报工会工作;主动接受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协调校工会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批转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发来的文件、指示,签发校工会文件、决议。 5、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校工会班子建设;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搞好工作。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抓好校院两级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了解和检查校工会各部室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关心工会干部的培养和发展。 7、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及合理要求。 8、参与学校党政的有关会议,积极配合学校党政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9、负责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