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西南交通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日期:2015年12月03日 11:35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对于推进学校民主决策、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具有积极意义。西南交通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经过征集、审理程序,立案20份。按照主管校领导的批示意见,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提案,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立案情况汇总表》。为提高办案工作质量,特提出要求和建议如下:

一、提案办理要求

1、专人负责

提案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请认真研究,指定专人负责。作为一般性意见处理的提案,承办单位也需要作出答复。

2、明确措施

提案承办单位答复提案需认真负责,答复意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对于能够解决的,要组织力量加以解决;对由于客观因素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计划,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限于职权、政策等无法解决的,也要向提案人、教代会代表解释清楚。对正在落实的提案,承办单位需写明落实的措施、办法和时间,对不能落实或暂缓落实的作出合理解释。

3、及时沟通

请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过程中主动、及时与提案人沟通,充分了解提案意图,征求意见,分析讨论,探求最优解决办法。

4、协同办理

对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由主办单位负责,协办单位积极配合。根据校领导批示意见,应由主办单位牵头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议解决方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提案人。建议各提案承办单位在充分协调沟通基础上,由主办方代表各方作出一份整体答复意见。如果主管校领导批示意见指明分别办理的,由各有关承办单位分别答复。

二、提案答复要求

1、纸质版签章

提案承办单位请按照指定格式填写答复意见,并完整填写办理结果、沟通和办理形式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答复意见格式》(可在办公网和工会网页下载)。承办单位需将处理情况和答复意见打印一式两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交提案工作委员会。联系人:提案委秘书冉彬彬,联系电话:66367097,电邮:jdhta@swjtu.edu.cn,办公地点:犀浦综合楼509

2、网络答复

提案承办单位还需登录学校办公平台,进入“提案平台”模块,按照指定流程和格式填写完答复意见后,进行网络提交,方便及时流转。

三、答复时间要求

请各承办单位于2016120日前,根据办理的实际情况,动态提交所办理提案的网络和书面答复意见。

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及时掌握提案的处理情况,向教代会团长联席会议、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报告。

四、后续工作

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后,将报主管校领导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的答复结果将交提案代表和所属教代会代表团,并对提案人进行提案处理结果的满意度测评,并将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和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

对于提案人对承办单位处理不满意的提案,可再次商请承办单位研究答复。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评选本次提案征集和处理的提案及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的情况和提案人的反馈意见,以及拟表彰的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形成《提案工作报告》,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请各提案承办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和工作程序办理提案,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立案情况汇总表》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答复意见格式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待办情况汇总表

西南交通大学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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