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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校工会 日期:2007年10月11日 21:16 点击数: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是校党委领导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检查、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    组织教职工开展“三育人”、岗位练兵、“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职工”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师德建设,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4.    做好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5.    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和指导各类教职工业余活动团体、协会。

6.    努力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做好教职工体检、假期休养等工作,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教职工。

7.    做好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8.    加强工会各级组织建设。有计划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9.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加强教职工活动阵地建设,办好工会俱乐部。

10.              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说明:本工作职责经刘主席和李万青书记批准,于2005916日报人事处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