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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二)

校工会 日期:2007年10月11日 21:13 点击数:

一、       协助主席做好全面工作,向主席负责。

二、       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调查研究,及时为主席提供掌握全面情况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三、       负责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参与学校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的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四、       负责学校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       协助主席做好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六、       负责“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七、       分管组织部、生活福利部,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

八、       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