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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实施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校工会 日期:2007年10月11日 21:47 点击数:

川工事字[2003]5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工会,省总直管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互助保险事业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对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四川省总工会同意,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决定对《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原“实施办法”第一条投保范围、对象限定为投保单位的女职工,现调整为:“本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1870周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

凡各单位职工的直系亲属参保的,其办理投保、申请赔付等各项有关手续均由该单位工会统一办理。

    2、原“实施办法”第四条中“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至三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0元”调整为“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20000元”

   3、原“实施办法”第六条中“每份保险可获得互助保险金10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三份)”调整为“每份保险可获得互助保险金10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二份)”

    该调整方案从200371起执行,原有关被调整的内容同时废止,凡在200371前参保的,仍按原办法执行。该调整方案的解释权属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按调整后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组织更多的女职工参保

 

 

四川省总工会劳动福利事业部              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2003616

 

 

 

主题词:调整  女职工大病险  内容  通知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3年6月16

                                                共印80

女职工大病互助

保险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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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疾病威胁女职工  互助保险为您筑防线

 

    健康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基础,拥有健康就拥有幸福,健康是人最宝贵的财富。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等原因,使威胁女性的六大恶性肿瘤(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呈现发病率上升前有低龄化、群体化的趋势,为了保障我省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糠,使其患了重大疾病后能得到及时治疗,并缓解因治疗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推出“女职工大产病互助保险计划”,为女职工建立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

    *投保对象  凡年满1870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其中之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均可申请参加。

    *投保办法  本计划采取团体投保制,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须有50%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须有50人以上参保;大型企业及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须有100名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投保人通过单位工会代理本单位女职工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保险期限  分为三年期、六年期和十年期。从计划书签署之日算起,期满后或被保险人患病获得保险赔付后,保险责任中止。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150天的医疗观察期。

    *保费及保险金标准  保费:三年期的每份缴费40元、六年期的每份75元、十年期的每份100元。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投保人可以投保一份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贰万元。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保险范围及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期内(医疗观察期外)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之一或并发多项者,均可获得互助保险金每份壹万元,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后,互助保险责任中止。

    *健康告知  投保人投保时应如实履行健康状况的告知义务,不应隐瞒。否则在悉知不实时,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有权解除已形成的互助保险责任及追回已发出的保险金。

    *发病时间确认  六种疾病以医院手术(含取活检)之日为发病及发现患病时间。

    *除外责任  在医疗观察期内,即被保险人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150天内(含150天)患本计划规定的六种原发性恶性肿瘤或保险期内患上述六种非原发性恶性肿瘤者,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不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

    *领取保险金手续  被保险人发生属于保险责任的上述六种恶性肿瘤之一,可经所在单位工会向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提出申请,经医疗专家鉴定小组审核并由专家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1、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赔付申请书一份;2、计划书正本及名单;3、个人凭证;4、医院病历(含医院病理检验、病理切片报告)复印件一份。

    *续保  互助保险期满,本人可自愿重新缴费继续参保,续保可免除150天医疗观察期;超过保险期7天未办续保手续,以后再申请参保,一律按新保人员的办法执行。

    *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

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


《四川省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计划》

     

 

一、申请赔付报销

    1.被保险人结束治疗后,在社保或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之日起二个月内,由被保险人或亲属申请赔付报销,并向被保险人单位提供报销所要求的完整的相关资料;

    2.被保险人单位(投保单位)领取《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报销申请表》(表三);

    3.投保单位为被保险人单位工会时,被保险人单位工会在接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赔付相关资料后的十五日内填写《报销申请表》,并向本会送交相关资料和办理报销手续;投保单位为被保险人单位工会的上一级工会时,在被保险人单位工会接到被保险保险人提供的报销相关资料后的十五日内,先由被保险投保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本会送交相关资料。

二、报销需提供资料

    1.被保险人单位(投保单位)填写、盖章的《报销申请表》一式三份(被保险人单位直接参保的一式二份);

    2.《四川省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计划书》复印件一份;

    3.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结算单据及有关证明材料(入院证、出院证、医疗费用明细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会核对无误后,只收复印件);

    5.本会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特殊疾病门诊、家庭病床审批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销的办理程序

    1.本会受理赔付报销申请后,对被保险人单位(投保单位)送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和登记,凡资料不全的,填写“补充资料清单”交被保险人单位(投保单位),通知被保险人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

    2.本会办理完相关报销手续后通知被保险人单位(投保单位)经办人到本会办理领取报销保险金手续或由本会工作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办理报销保险金手续。

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