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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部部长职责

校工会 日期:2009年05月05日 09:33 点击数:

一、在主席和副主席领导下,主持权益保障部全面工作。

二、根据校工会总体工作安排,负责制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计划,提交学期、年度工作总结。

三、自觉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学校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兼任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秘书,负责生活福利委员会日常工作,起草拟定教职工生活福利费使用等有关管理办法及负责制定权益保障部工作规章。

五、 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意愿和需求,及时向校工会及有关部门反映,研究解决办法。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

六、负责组织教职工体检、慰问、休养、送温暖,做好全校困难教职工的调查摸底、建档和补助等工作。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生活,作好住院病人的护理费及生日慰问费核发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

八、根据工会及上级安排,做好各类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