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0〕33号文>(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望周知教职工并积极组织有创造能力的教职工学生参与此项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干部师生员工。
二、作品要求:
与教体艺厅函〔2010〕33号文件相同。
三、活动报送及评选时间、地点:
1、作品征集、报送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1月4日。
2、作品评比阶段:2011年1月5日-放寒假前。
3、推荐到教育部作品的准备、录制、报送阶段:
寒假期间--2011年4月30日。
4、报送要求及地点:
#投稿人须提交:
A、提交投稿报名表(见附件三)纸质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b、歌词和曲谱须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c、Email:xgh@home.swjtu.edu.cn
#教职工作品及投稿报名表(以词作者单位申报)由各部门工会统一交到校工会宣教部办公室(九里校区工会俱乐部),联系人:李艳春 张宏亮;电话:86466175。
#学生作品及投稿报名表(以词作者单位申报)由各分团委交到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李毅(九里)电话:87600014;曹乔(犀浦)电话:66366097。
5、所有作品于2011年1月5日下班前汇总到校工会宣教部办公室。
三、作品评选:
1、校工会将组成校内外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征集作品数量多少、评出一等奖三首、二等、三等奖若干首(根据征集情况确定),发证书和奖品,所有投稿人均发纪念品一份。
2、校工会负责将最优秀的3首一等奖作品制作成光碟,推荐到教育部参加 “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
四、我校艺术与传播学院音乐系教师名单附后(附件二),供歌词作者选择作曲教师。
五、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
西南交通大学团委
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二:艺术传播学院教师名单.doc
附件三:投稿报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