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工会举办教职工医疗保险及互助补充保险宣讲会
题记:何为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中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
2012年4月13日下午四点,由西南交通大学校工会、人事处联合主办的教职工医疗保险及互助补充保险宣讲会在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工会举行。来自全校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工会主席、生活委员及教职工代表60多人参加了会议。工会主席罗乾超,人事处副处长陈曾川,校工会副主席陈良麒,人事处社保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彦秋,校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刘文林出席了宣讲会。校工会副主席陈良麒主持会议。
校工会主席罗乾超和人事处副处长陈曾川首先向大家介绍了组织宣讲会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陈曾川副处长表示本次宣讲会是为增进交大教职工对于医疗保险和互助补充保险的了解,以便于教职工在必要时获得及时的帮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校工会罗乾超主席表示国家和学校为教职工的医疗保险投入很多,而许多教职工对政策缺乏了解,保险意识不强,从而没有得到及时帮助,为使更多教职工了解医疗保险的重要性,请今天到会的老师们及时向身边的教职工宣传国家和学校的政策,使更多教职工在需要的时候获得帮助。
接下来由我校会保险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彦秋为参加会议的教职工做了2012年四川省级单位医疗保险政策宣讲。从《四川省本级医疗保险办事指南》到四川省省级医疗保险政策;从我校参加医疗保险教职工的人数到学校为教职工办理全部医疗保险的种类。张彦秋主任娓娓道来,细心讲解。她希望教职工们能增进对医疗保险知识的了解,珍惜和利用好学校为教职工办实事所创造的良好福利。
校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刘文林对“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进行了宣讲。我校“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配合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增强学校和工会的凝聚力,树立教职工自我保障意识,提高保障水平,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倡社会互助的精神,依照《工会法》、《中国铁路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的,是我校工会于1998年7月创办了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 ,于1999年6月22日经我校第一次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章程》。这种互助补充保险是我校在职教职工自愿参加,资金由教职工个人一次缴费、校工会和学校经费资助,在教职工发生大病、伤残、生育、死亡等造成特殊困难时,给予一定补助的教职工互助性保险。刘文林部长表示,互助补充保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大规模和较为完善的运行体制,自创办至今已对大病教职工补助441人,补助金额22余万元;利息增加57000 元;根据章程规定福利费补充互助补充保险基金52万元;目前,互助补充保险基金总计125万余元。这表明我校的互助补充保险已发展成为教职工在国家医疗保险体制之外的另一保险种类,使教职工在医疗保险方面多了一份保障。
两位主讲人的宣讲结束后,参会的教职工提出了疑问,张彦秋主任和刘文林部长一一解答和说明,在场的教职工获益良多。至此,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险互助补充保险宣讲会在教职工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校工会供稿 撰稿人刘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