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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工会关于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校工会 日期:2012年05月09日 00:07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全校教职工: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教育部颁发并于201211日起施行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全国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联合举办《规定》知识竞赛。现将“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并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动员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次知识竞赛,使全校教职工全面了解《规定》的具体内容,更好地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学校民主制度建设。具体参赛办法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时间要求:

1、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参加答题知识竞赛,教职工个人自愿参加。

2、校工会将知识竞赛试题、答题纸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印发至部门工会, 部门工会再发到教职工手中答题。

3、请各部门工会于20125910日到校工会俱乐部(宣教部办公室)领取试题和竞赛资料并于525日前将答题纸并附参赛人员名单返回校工会宣教部。校工会统一将答题纸寄到主办单位。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电话:86466175  87634253

二、奖励办法:

1、集体奖:参加知识竞赛的教职工人数占本单位总人数百分之80%以上且个人答题数为100%的单位均为组织奖,发放奖状及奖金200元。

2、个人奖:参加知识竞赛并填写答题卡的教职工发纪念品一份。

3、按照《通知》设奖规定,教职工获得的奖励。

4、校工会发放的组织奖、个人奖由各部门工会统一领取并个人奖发至教职工,发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请答题人在答题纸上认真填好个人信息,以便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工会抽奖及发奖之用。

四、未尽事宜由校工会宣教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

201257

 

附件一: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附件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