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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校贯彻落实专项检查调研座谈会在我校举行

校工会 日期:2013年07月06日 18:03 点击数: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对<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的通知》精神,省教科文卫工会带队于57日上午,在我校镜湖多功能厅召开了高校座谈会,与会人员包括省教科文卫检查调研组人员与成都各高校工会负责人,就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研讨。

会议于上午9点正式开始,西南交通大学党委何云庵副书记为大会致开幕词,何副书记对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对工会在学校民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阐述了自己对工会发展建设的期望。

省教育文卫工会副主席顾刚同志主持了座谈会,就如何认真贯彻“规定”,并如何完善补充“规定”条例征求与会代表意见。代表积极发言,首先针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会议中的定位进行了讨论,代表们指出“教职工代表大会”直接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教职工行使民主权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了民主建设,保障了自身权益。工会副主席顾刚提出,为了切实落实“规定”,避免“规定”成为一纸空谈,各校要结合自身情况,依据“规定”纲本,出台符合自身发展的具有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细则,使教职工更加积极的参与教职工大会,积极参与各项事务的评议。

各学校的工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了自己学校的教代会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自身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西南财经大学代表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的需要一个清楚的范围,其中就外籍教职工是否能参与到“教职工代表大会”向大会征求意见。成都大学代表向大会报告了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的相关细则,并就自身细则中的民主管理问题与各位代表展开讨论。四川大学代表就绩效问题提出了自身的看法,与各位代表交换了意见。各代表就“二级代表会”的建设进行了积极的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二级代表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针对“二级代表会”的特点,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细则的同时,要为“二级代表会”的发展留有空间余地。

检查调研组副组长吴岳鹏同志对各代表积极参与大会研讨表达了感谢,肯定了此次大会取得的成就。与各位代表一起仔细解读“规定”中的细则,重申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组成人员的性质,并就教职工在“教职工大会”行使的权利做了进一步的说明。

检查调研组副组长顾刚同志重申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强调了各级单位要以“规定”为本,制定自身细则要具有规范性,不能超越“规定”要求。同时,顾刚同志提出,要积极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建设中的作用,使四川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最后,检查调研组组长黄亚利同志发表讲话。就教职工代表比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机构,教职工权利的法律效益,教职工代表的多元化,会议细则的操作应用,工会职责,以及建立健全“教代会”评价机制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并要求各学校在贯彻落实“规定” 精神过程中,秉承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过往工作中的成熟经验,注意开展联系教职工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更加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设,使“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假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校工会供稿   撰稿人崔中一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