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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团长联席会议研究即将召开的第六届教代会2013年专题会议有关工作

校工会 日期:2013年11月21日 16:13 点击数:

20131114上午,教代会团长联席会议在九里校区校工会俱乐部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校党委副书记何云庵,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及工会主要领导,会议由校工会主席罗乾超主持。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确定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13年专题会议议程;二是商讨并决定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13年专题会议上《西南交通大学岗位效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的表决办法;三是人事处对《西南交通大学岗位效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修订进行解读。

会议伊始,校党委副书记何云庵就本次会议研究的重点,即《西南交通大学岗位效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有关情况的说明。何副书记表示,《办法》制定的初衷是为每一个教职工谋福利,人事处、校工会对其修订应予以重视,希望参会人员对于《办法》不合理的地方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罗乾超主席就《西南交通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13年专题会议议程》作了介绍,与会人员审议并一致通过。紧接着,罗主席就教代会专题会议上《办法》的表决办法进行了说明,与会成员纷纷提出各自的意见与建议,并达成一致。随后,参会各团负责人推选出14位老师作为专题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其中田怀文老师为总计票人,陈尚云老师作为总监票人。

人事处任平弟处长就《办法》的修订情况作了说明。任处长指出,新《办法》的修订意见与建议主要从两个渠道获得:一是各级单位与人事处直接对接提出建议;二是工会教代会提出意见,由校工会整理出最具代表性的建议。通过这两种渠道共收集200多条意见与建议,现已整合分为4种类别,并对每种类别的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对于提出《办法》内容解释说明不清楚,以及加强学校与教职工交流沟通方面的建议,在新的《办法》拟定中已做出相应修改;对于岗位津贴考核比例分配等重大问题,在本次修订时广泛接纳意见并已达成一致;对于岗位津贴调整等一般性问题,与拟定想法一致的已直接采纳并写入本次新的《办法》中;对于与拟定想法相反的意见或建议,在本次新的《办法》中并未作修改。

随后,人事处副处长贺建就《办法》的修订情况从三个方面作了详细解读:一是征求意见稿较2012年原办法的主要变化;二是征求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汇总;三是征求意见后《办法》修订情况。征求意见稿较2012年原办法的主要变化有四点:一是考察项目由原来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两项变为基础绩效、综合考核津贴、奖励津贴三项,比例由原来的8:2调整为7:2:1;二是综合考核一、二、三等级的比例由原来的235调整为253;三是学院综合考核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16%13%10%调整为26%23%20%;四是绩效计算方法做出相应改变,根据学校“十二五”师资规划及学校工作总量,核定出教师岗位的基准工作量,扣除应完成的基本工作量后,超出部分按照递减的工作当量奖励标准,分段计算,累计打包实施奖励。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10条:一是教学和科研一线倾斜不明显;二是机关和学院刚性差距过大,管理工作被轻视,个别岗位津贴指导标准不尽合理;三是综合考核奖占比例过低;四是综合考核奖各等级差距太小;五是数量绩效奖励应更好体现对合理教师规模的导向作用;六是单项奖和特别奖不够规范;七是青年教师补充津贴标准应统一;八是考核方式有待改进;九是应尽快开展岗位编制工作;十是其他建议,对于其他建议,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逐条予以考虑修订或回复。贺副处长表示,修订后《办法》的核心变化主要体现在岗位绩效津贴结构上。

对于《西南交通大学岗位效绩津贴分配办法(试行)》,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任平弟处长表示,会认真考虑收集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尽最大努力使《办法》内容简洁、明白,越来越完善。

(校工会供稿  撰稿人李佳静 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