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教育

学而时习之 不亦说乎

日期:2014年06月01日 22:21 点击数:

——记校工会组织参加全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教育部颁发并于201211日起实行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使全校教职工全面了解《规定》的具体内容,更好地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学校民主制度建设。我校工会组织各部门工会参与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参加知识竞赛,教职工个人自愿参加。校工会负责知识竞赛试题、答题纸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印发至部门工会,部门工会再发到教职工手中答题。

本次竞赛举办方在阅卷后,会于9月份在完全正确的答题纸中随机抽取产生各等次获奖者。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参与奖1000名。各等次奖金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参与奖奖品为价值50元的纪念品,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奖品、奖金和证书将于201211月底前通过邮局寄送获奖者。

为鼓励我校各部门工会积极参与组织学习《规定》,校工会特设组织奖和个人奖。凡参加知识竞赛的教职工人数占本单位总人数百分之80%以上且个人答题数为100%的单位均为组织奖,并发放奖状及奖金200元;凡参加知识竞赛并填写答题卡的教职工均为个人奖并发纪念品一份。

经过我校各部门工会的密切配合,校工会于5月底,完成了各部门答题纸以及答题名单的收集工作。本次竞赛发放至28个部门工会共3824份试卷,收到各部门工会提交试卷共近3300份,其中,交运物流、建筑学院、生命工程、力学工程、成人教育、数学学院、政治学院、小  学、后勤集团、离退处等十个部门工会教职工参与人数达到100%,其他各部门工会教职工参与人数也都能达到90%以上。

通过本次竞赛活动我们看到我校教职工在参与学习《规定》活动中,具有很高的积极性,也充分体现了广大教职工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也说明教职工对参与学校民主制度建设具有极大的热情,这与此项活动推动学校和教职工深入学习《规定》,把握其精神实质,促进《规定》的贯彻落实的宗旨不谋而合。

(校工会供稿   撰稿人赵磊  叶兆琴)